简介:决议高度肯定了我国已经基本构建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五个工作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以及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这个体系立足于中国国情,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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