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肝病 发表时间:2026/5/18 13:12:56 浏览量:634
编者按:近日,第十届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肝病(中西医结合)专委会学术会议于4月17-19日在北京圆满举行,本次会议汇聚了肝病领域同仁共探学术前沿与临床实践。HBV感染女性的产后抗病毒管理、母婴安全保障及生育相关临床决策,是肝病与产科交叉领域的核心难题。杭州市西溪医院刘寿荣教授在会上就HBV感染女性产后抗病毒治疗与管理作专题报告,分享临床见解。为精准传递学术精髓、指导临床实操,本刊特邀刘寿荣教授专访,聚焦临床关键问题梳理诊疗思路,为优化HBV感染女性全生育周期管理、守护母婴健康提供专业参考。
《国际肝病》
对于妊娠期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母婴阻断的HBV感染女性,产后停药往往导致病毒反弹。您认为在产后该如何安全停药?
刘寿荣教授:妊娠期接受抗病毒药物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的女性,产后能否停药,需结合孕前和孕期进行综合判断,重点需要观察肝脏基础状况,孕期是否出现肝炎活动,以及抗病毒治疗后乙肝病毒DNA载量、e抗原、表面抗原等指标的下降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
若孕期甚至孕前曾发生肝炎活动发作,或虽然是单纯以母婴阻断为目标进行抗病毒治疗后,各项病毒指标下降十分显著,对这类孕产妇人群产后都不可以随意停药。这类患者多数存在肝脏炎症基础,病毒指标大幅下降,也说明机体免疫炎症反应相对明显,产后应按照病毒性肝炎诊疗规范继续抗病毒治疗。
对这类孕产妇人群产后需持续规范开展抗病毒治疗,不可擅自停药。一旦贸然停药,病毒发生反弹的概率很高。因此,临床需重点关注患者孕期抗病毒治疗应答情况以及有无肝炎活动发作史。
如果患者自身肝脏基础条件较好,产后停药后的病毒反弹导致肝病重症化风险相对较小;反之若本身肝脏基础不佳,则存在病情加重甚至恶化可能。因此HBV感染孕产妇母婴阻断产后停药需谨慎评估、严密观察,不可盲目停药。
《国际肝病》
产后抗病毒治疗的管理中,如何平衡母婴用药安全与病毒抑制效果?有哪些关键的监测节点?
刘寿荣教授:我国2022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以及2024年版《中国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均已涉及部分产后抗病毒治疗与管理的内容,但目前关于这一领域的比较全面、高级别循证医学依据仍相对较为缺乏。其中2022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明确提出,30岁以上乙肝感染患者只要血清HBVDNA阳性,均建议进行积极抗病毒治疗。
但针对30岁以上HBV感染孕产妇这个特殊群体产后治疗与管理的问题相关循证医学依据仍不够充分,尤其是涉及产后临床治愈的相关研究,认为是一个潜在临床治愈优势群体,但目前多为国内一些小型研究。因此,我们在全国发起了一项大型多中心临床注册研究——“孕愈计划”,重点关注HBV感染女性产后抗病毒治疗与管理的相关问题。
产后抗病毒治疗的安全性方面,核苷类似物对产妇本身继续治疗是安全的,核心关注点在于产妇产后是否需要哺乳。若使用核苷类似物进行治疗,需选择国际、国内指南推荐的可用于哺乳期的安全抗病毒药物,如替诺福韦(TDF)、以及丙酚替诺福韦(TAF),这类抗病毒药物产后可继续使用且不影响哺乳,对新生儿是安全的。
若产妇不哺乳,则可选择使用恩替卡韦(ETV)等目前所有常用的一线抗病毒药物。此外,若产后需应用干扰素追求乙肝临床治愈,需注意干扰素使用期间严禁哺乳,这是产后用药安全的另一关键要点。
《国际肝病》
对于有生育要求的HBV相关肝硬化女性,您在临床决策中有哪些特别的考量?
刘寿荣教授:怀孕过程中,随着孕周的增加孕产妇的生理发生很大改变,肝脏负担会明显加重,因此,对于HBV感染且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在怀孕前必须做好全面、充分的评估。首要评估内容是患者慢性肝病的严重程度:若患者已明确诊断为肝硬化,尤其是处于失代偿期肝硬化,经评估后通常不适宜或者禁止怀孕。否则,怀孕后肝脏负担会随妊娠孕周增加而持续加重,进而导致肝功能异常,甚至引发肝功能衰竭,不仅可能无法保住胎儿,甚至还会危及产妇本身的生命安全。因此,HBV感染女性孕前的评估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若经过专科医生充分评估后,患者仅为慢性感染状态,或处于肝硬化肝功能代偿期,那么在整个怀孕过程中,也需进行密切监测与定期随访,持续评估其肝功能状态、乙肝病毒活跃复制情况,必要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如及时启动抗病毒护肝治疗,甚至终止妊娠等。做好综合评估与监测是降低HBV感染孕产妇孕期风险的关键,若患者肝脏基础较差,未做好规范监测与干预,很可能会在孕期出现严重不良后果风险。
在此提醒,有生育需求的HBV感染育龄期女性,务必在肝病专科医生与妇产科医生的共同指导下,做好孕前评估、孕期监测与随访工作,以确保母婴安全。